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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儿童医院会不会是第二个殷红彬

2011-09-15 10:37:03 来源:


深圳市儿童医院会不会是第二个殷红彬

  深圳新闻网9月7日一则《超十万的手术8毛药痊愈,医生缺德还是水平差?》的文章将深圳市儿童医院推向了风口浪尖。舆论几乎是一边倒地谴责、质疑医院的医德和技术水平。

  医院是否缺德、医疗水平是否低下,有待第三方中介机构予以鉴定和评价。笔者是外行,不好下定论。

  不可否认,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客观事实,那就是公民的道德修养并没有“水涨船高”,相反,很多人发出了道德滑坡的感慨。“雷锋出国了”,人们沉迷于对金钱和利益的追逐之中。善良、正义、良知、诚信、助人为乐等良好的社会风尚似乎正在退出历史舞台,离我们远去。

  少数医院和医务人员将自身的经济效益放在首位,不讲医德,无视患者利益,损害患者身体健康,这种事时有发生,造成了医患双方的对立和互相之间的不信任。目前普遍存在的医患关系的紧张与对立,个别医院及医务人员的医德缺乏难辞其咎。

  但仅是医疗行业存在着道德沦丧吗?当人民教师发出“宁为妓不为师”的感慨;当某县的副县长被羁押后传出患有多种性病甚至是艾滋病,县里众多女公务员和女教师纷纷至医院检查身体时;当法院某高官落马后牵出其情人女律师时;当“人民公仆”提出“男人提钱进步、女人日后提拔”时;当某副市长被双规后有关部门发现其收集了百余位女性体毛时……我们不得承认一个残酷的现实:道德的沦丧如令人厌恶的蟑螂,在各个地方、各个角落普遍存在。

  江苏如皋司机殷红彬在驾驶公交车途中,停车搭救一名骑车侧翻的石老太太,反遭获救者诬陷为撞人。得悉有录像后,石老太太表示道歉,石老太太的家人也向段红彬送锦旗表示感谢。活了一辈子的八旬老太,为了能得到赔偿,可以恩将仇报,导演了一场现代版的“农夫与蛇”的闹剧。要是没有录像,殷红彬收到将不是锦旗,而是诉状。

  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其判决将直接引导社会风尚的走向。然而在“和谐”司法的口号之下,在所谓的“保护弱者”的司法理念指引下,基层法院有时会作出“和稀泥”式的判决。其对道德绞杀的作用胜过那些恩将仇报的人。当法官发出“不是你撞的,你能送她去医院吗”的疑问时,我们就知道,社会道德的沦丧和社会诚信的缺失已深入到判案法官的内心之中,影响到了法官对案件事实的内心确信过程,许云鹤在一审中的败诉也成了必然。

  再来看看深圳市儿童医院的这一事件。我们作个假设,如果医院在对患儿检查时发现患儿体温37.3℃,双肺纹理增粗、双肺呼吸音粗,可能是肺炎,而医院没有进一步拍片确诊,也不给其抗感染治疗;体检后怀疑患儿系先天性巨结肠,坏死性小肠结肠炎,医院不作进一步检查以便确诊和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未对患儿给予补液、抗感染、肛管排气等治疗,也未对患儿家属提出手术建议,而仅是开一支石腊油予以保守治疗,那么,就存在一种可能:患儿的肺炎因得不到及时治疗而至使病情加重,或引起其他并发症;先天性巨结肠,坏死性小肠结肠炎因只是开个石腊油而未能得到控制,如果真的导致肠穿孔或小肠结肠炎引起感染性休克甚至更严重的后果,此时,作为患方,完全可以指责医院缺乏医德,不负责任,对病情的发展估计不足,治疗措施不力。在这种情况下,医院承担责任可以说是铁板钉钉的事。

  因此,对于医院来说,存在着两难:不作相应检查和治疗,造成病情恶化,会被指责不负责任,对病情估计不足,存在医疗过失;对病情足够重视,作了一些检查和治疗,会被误认为追求经济利益而作过度医疗。当媒体在宣扬患儿从深圳市儿童医院转至广州市儿童医院后8毛钱治好了患儿的疾病时,笔者常在想,这是不是恰似说吃饱肚子的原来是最后一口菜、最后一口饭?何况,这患儿真的治愈了吗?

  笔者无意对医患双方的对错作出评判。只是基于目前社会诚信的缺失及公民道德的滑坡,笔者认为,现在一边倒地控诉和指责医院缺乏医德似乎为时过早。当貌似善良、慈祥的老太太可以反诬救她的司机为撞人者时,谁又能保证医院不会因为救死扶伤而被误认为或被诬为谋财害命呢?

  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也是全世界最大的奢侈品消费国。然而,当我们中国人在全世界挥金如土,狂购奢侈品时,“真善美”这一良好的社会道德在国内似乎成了无人愿意消费、无人消费得起的奢侈品,这对于有着几千年优秀传统文化和美德的中国人来说,不无讽刺。道德的沦丧和诚信的缺乏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

  那么,深圳市儿童医院会不会是第二个殷红彬呢?还真难说。

http://www.fabao365.com/news/865553.html

http://ynfzb.cn/Lawyer/FaWen/2011091526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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